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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实际情况则是,无论古往今来,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全遵从了法学观念。
依然还是用后世的所谓“灯塔”美国为例,美国的总统州长们皆是拥有特赦权力,无论是犯下何般罪行,只要给足好处,就可以一言免罪,这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?
此前,杨洵认为应该制定相关法令限制统治者随意开战,美国也正是这样做的,所以总统并没有宣战权,这项权力乃是属于国会,但现实则是自从二战以后,美国的总统们总是可以绕开国会、几乎每年都在打战!这般情况,又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?
所以,现实就是,法学理论上很美好,但所有人其实都更重视法家,也更喜欢使用法家手段。
当现实与理论发生冲突之际,不论别人如何作想,反正赵俊臣会选择相信现实!
……
第二更!
本章之中的问题,也是虫子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,欢迎大家讨论。
……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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