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曹营何德何能,竟也与温侯比英勇无敌,哈哈哈,真是大笑话……”
张辽见他们不服,大笑道:“如果不服,便跟着辽来,定杀的他们屁滚尿流!”
“杀!”骑兵如奔腾一般的狂奔了出去,地动山摇一般。
臧霸感慨一声,点了余下兵马,道:“所有人都随吾来!”
他带兵一向谨慎,现下又不是冲锋陷阵之时,因而只是小心的捡了小道,弃辎重,弃了一切重负,一路带着精锐往泗水边去了。
最强的兵马,最善于千里奔袭。
臧霸明显的感觉到了自己的琅琊兵与吕军之间的差别。不对比,只是感觉不太一样,这一起行军才知道这其中的区别极大。
吕军哪怕走了一天的山路,坐下的时候也不叫苦叫累,相反还说说笑笑的,半点不见疲色,然而琅琊兵的身体素质却差的多了,一个个面色苍白难看极了。
臧霸叹了一声,就知道他们拖后腿,只恐是来不及去泗水,便无奈让吕军跟自己先行奔袭,让一副将带着余下琅琊兵随后,届时能在后面支应着杀便行了。
他也没耽误,休息了一阵,便又开始奔去,见渐渐近了,他便改成晓宿夜行。
这一晚,终于到了泗水边上。
斥侯来报,道:“曹仁大军离此还有百余里,再快也得明后日才至!”
臧霸此时才悟到尾大不掉的道理,先前吕娴曾说过,曹兵若分兵,可一一击破,然而若合兵,难免因为兵多,而顾忌着慢些的队伍,再拖着辎重,就更慢了。
之前臧霸是领会不到精锐的好处,现在经历了一把自己的军队与吕军合兵同行,才知道区别可以有多大。吕军作战能力未必就有多的花招,然而,他们的体力更强,耐受力更强,这股优势,若是战场杀敌的时候,就会更强悍和自信,力气也更大。这些组成而成,便变成了优势。
臧霸点了点头,哪怕明日至,今天也足够布置埋伏的了。
“注意隐蔽,别留下踪迹,以防被敌军斥侯探明!”臧霸道。
吕军自都听命,当下便依计行事。
且说张辽一直紧追着曹真不放,曹真真的烦不胜烦,且战且退,他折了很多的兵马了,如今折损的太多,他并没有多少的战意,从一开始的不愤和恼怒,到后来的理智。
一开始他还与张辽胶着而战,后来便一心一意的只想带着残余兵马回到曹仁大军之中去。
然而见张辽死咬不放,又总不见臧霸的大军,心下便有些不安,就怕会出现意外。
因而他是真的不恋战,与一开始的愤怒完全不同,只想着速速的回到主营中去。
然而张辽又岂能让他如愿,因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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