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空间_钢铁火药和施法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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撼动的。

  最前排的军士、十夫长身披甲胄,特尔敦人的弓箭也难以伤到他们。

  一些绝望的特尔敦人扑向滂沱河,想要蹈水回到西岸。

  其他特尔敦人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下水,他们就是泅渡到东岸,浸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的滋味没人想再品尝一次。

  况且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特尔敦人溺死。现在再游回去?还不如死在利刃下得个痛快!

  还有特尔敦蛮子心一横,干脆抛弃战马,攀上道路东侧的土崖,逃进山林。

  温特斯看着慌不择路的特尔敦人往河里跳、向土崖上爬,回头给军号手下达指令:“冲锋步法。”

  军号手先是微微发愣,很快回过神来,鼓起腮帮、满脸涨红,吹响另一段旋律。

  听到冲锋曲,各连队的小军鼓陆续反馈,鼓点节奏猛然加快,从每分钟八十拍陡增到一百二十拍。

  南北两条阵线都有不少战士因未能及时反应而脱节,导致阵线变得松动、混乱。

  不过战意瓦解、一心只想着逃跑的特尔敦蛮子已经没有利用战机的能力。

  失位的战士快步追上横队,战线重新变得完整而坚不可摧。

  对此,温特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。

  用兵作战基本有两类形式:

  一种是百十人规模的混战,没有阵型和秩序可言,其势如同疾风骤雨,较量的是勇气、武艺和指挥者的嗓门;

  另一种是千军万马在旷野摆开阵势,勇者不能独进、怯懦者不能独退,靠的是纪律、意志和协同。

  指挥千军万马作战,温特斯仅有过一次,那还是在边黎城下。

  而且那时他只是个建议者,决策者和执行者另有他人。

  自从狼镇建军以来,温特斯没打过真正意义上的“会战”,他的部队自然也没能积累任何大规模会战的经验。

  恰恰相反,温特斯麾下的连长、军士全是打出来的老兵——即“野路子”。

  他们精通的是前一种作战方式:百十人、有限战场、突袭或反突袭、短时间但是高烈度。

  就像提着一个有短板的木桶去救火,温特斯暂时考虑的不是如何补上短板,而是如何更好的利用现有的木桶装更多的水。

  温特斯的口袋越收越紧,仿佛是有什么屏障碎裂了,急不择途的特尔敦人纷纷舍弃战马,爬向矮崖。

  比起泅渡,逃进山林里活下来的机会总归要更大一些。

  矮崖不到三米高,有一个瘦小的特尔敦奴隶几次蹬踏就已经摸到崖顶。

  这个瘦小的特尔敦奴隶名叫[猴子],人如其名,他的灵敏也好似猴子一样。

  猴子自以为得救,他悬在崖边,摸索着崖顶的草皮,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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