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翻越大山_国潮1980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哈德门在天府豆花饭庄的一次出手,效果斐然。
  碍于他在南城的心狠手辣的凶名,第二天,果然那挨了打的小子,和他哥马虎子一起,老老实实的给年京送钱去了。
  而且马家哥儿俩可不止还了年京两万的本金,还外加两千的利息呢。
  同时也完全依照哈德门的要求,诚惶诚恐的向年京表达了歉意。
  是好话说尽,面子给足,就差没当场给年京下跪磕头了。
  事实证明,恶人自有恶人磨。
  什么“马虎子”,不过就是吓唬小孩的玩意,对上真正的横主儿还是得低头。
  或许有人觉得这哥儿俩傻,认为他们既然手里有钱,那干嘛不跑呢?
  一个地球,有七大洲,八大洋,有二百三十三个国家和地区,五万多个岛屿。
  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去?
  何必这么卑躬屈膝丧权辱国?
  挨了打、赔了钱不说,关键还损失了颜面和尊严。
  多亏啊。
  可别忘了,这是信息闭塞,且法律不完善的时代啊。
  当时的人见识都不多,尤其京城人,普遍觉得连首善之都还这么乱呢,外面那得什么样啊?
  这马家哥俩又不是穿越或者是重生来的,就说港城繁华,他们感到羡慕的同时,也心存畏惧。
  他们真以为那边跟电影电视里演的似的,天天不是黑帮火并,就是警匪交锋。
  街头巷尾大商场里,动不动都跟炒崩豆似的拔枪干架呢。
  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。
  另外,流氓这份职业也很有特殊性。
  这行可不比其他行业,这种职业就是家门口才得烟儿抽,跑到异地去就不值钱了。
  人生地不熟的地儿,谁尿你啊?
  想当年,叱咤沪海的大亨杜月笙牛不牛?
  别看有那么多的徒子徒孙,青帮辈分也靠前,可自打移居港城,也是水土不服,越混越差。
  这就叫强龙不压地头蛇。
  甚至因为这个,流氓跑到异地想隐姓埋名,过过踏实日子都难。
  因为社会混的人都挂像,带着痕迹呢。
  除非别出门,只要出门一溜达,就容易招灾惹祸,引起没必要的纠纷。
  拿马家哥儿俩来说,他们出门,别人就不能拿眼睛和他们对视,否则就会被视为挑衅。
  嘿,敢犯照,你他妈够猖啊!打你丫的!
  (注:犯照,黑话,也叫照眼儿,指眼对眼的对视)
  所以流氓去异地必须拜山头,就是怕引起误会和纠纷。
  干脆这么说吧,反正从古至今愿意离开故土跑到异地去的,向来就只有两种人。
  一种人是能力大,心也大,可出身之地却是个小地方,出去因为不甘心,所以主动寻找远大前程和发展空间的。
  就像当年在沪海发迹的犹太富翁哈同,还有那从意大利跑到法国,又从巴黎跑到共和国的皮尔卡顿,都是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