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六十一章 “闹耗子”事件_国潮1980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上夜班吗?有倒班没有?”

  “是这样,有倒班,一个月夜班,一个月白班交替。而且夜班是有补助的。”

  黄素琴满怀期待的看着宁卫民,初步解释之后,又跟着做进一步补充。

  “咱们前厅部最大的实际困难还是女多男少啊。你知道,女的上夜班肯定不如你们男的方便。如果以后……”

  这下宁卫民真正懂得黄素琴的苦衷了。

  想了想,觉得这样其实也还凑合。

  毕竟自己是初来乍到,毕竟这是实际的客观情况,毕竟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。

  要连这点事儿都不替领导分担,有点说不过去,也就点了头。

  “行,没问题。听您安排。”

  话说的这么痛快,是宁卫民觉得反正都要应,就别显得扭扭捏捏。

  如此一来,黄素琴便十分满意地笑了。

  “那好吧,一会儿你先去政工组听一下课吧,然后去后勤领工作服、拿更衣柜钥匙。都办好了,先去吃饭。下午你再回来找我,我给你安排个师傅。”

  就这样,宁卫民正式成了重文门旅馆的一名职工。

  调档案什么的,那都是公对公的事儿了。

  单位会主动联系街道的,用不着他操心。

  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,通过政审就是板上钉钉的。

  入职培训是必要的,可也没多麻烦。

  其实就是政工组的一个人给宁卫民讲了讲政治要求与服务规范。

  这是相当于日后保安部和人事培训部的一个部门。

  政治要求还带着六七十年代的遗风。

  要宁卫民“提高警惕,注意阶级敌人的动向,严防一切阶级敌人的破坏和捣乱,做好防火、防特、防盗工作。”

  服务礼节和程序,也远比宁卫民想象中要简单的多。

  首先无非是个人卫生问题。

  要求不烫发、不留长发,保持指甲清洁。

  然后就是一些言行细则。

  比如“在客人面前不剔牙、掏耳、挖鼻、揉眼,不修指甲,不伸懒腰、打喷嚏,不得已时用手帕掩住口鼻。”

  “在楼道、大厅行走时,不准和客人抢行并行,工作时不得大声喧哗,不准打闹或三五成群闲聊,客人谈话不得趋前旁听插话。”

  “尊重客人风俗习惯,对老弱病残在不超出原则的情况下主动给予照顾。做到拾金不昧,不私自留用客人丢弃物。”

  比较有意思的是,作为旅馆职工,居然还有监督客人,预防客人“不轨举动”的义务。

  为了断绝发生“流氓滋事”的情况。

  政工组要求宁卫民一旦发现女客私留问题,一定要及时举报。

  并且特别叮嘱他,今后对以夫妻名义入住的客人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