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千一百九十四章_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二千一百九十四章
  最后,白宫幕僚长站出来:“总统先生,我们已经差不多一个多月没有收到关于凯的情报了,没人知道他去哪,也不知道他去做什么。”
  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。
  白宫或者说联邦政府自然希望能够监控所有不安定因素。
  凯自然是其中之一,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那一个,包括托尼·斯塔克也一样。联邦一直以来都有一个声音,就是尽量将这些‘超级人类’进行有效的监管。
  可声音归声音,做起来却非常非常困难。
  毕竟不管是变中人,还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巫师之类的家伙,每一个都有过人的实力,他们有能力,也对政府充满了不信任,这样的人,政府如果真的立法对他们进行异常化的区别对待,等待的就是一场灾难。
  首先,监管这些超级英雄或者超级人类,在法理上其实是站得住脚的,之前就一直说过一个观点,那就是超级英雄其实都是超级罪犯!
  说起超级英雄,人们所想到的大多是奥特曼、蝙蝠侠、超人、蜘蛛侠、钢铁侠、闪电侠等等。虽然他们都各有特点,但是多数的超级英雄都有以下的特征:拥有非凡的力量和相关的技术能力,精通相关的设备。希望主持正义在有危险时挺身而出,富有极强的责任感,并且不需要任何回报。希望主持正义在有危险时挺身而出,富有极强的责任感,并且不需要任何回报。那么为什么说所有的超级英雄在法律面前都是有罪的呢?
  法律是社会契约形成的必然结果,也是社会秩序的保障,是维持社会治安的基石。既然我们都认同人类生而平等,也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理论上来说也就不该认同任何违反法律,破坏社会秩序,危害社会契约的人或者事。既然人人都缔结了社会契约,那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维护主权的稳定。一部分超级英雄以个人暴力来匡扶正义,为他人受到侵害的权利提供救济,本质上还是国家公权力以外的私力救济形式。尽管他们的行为很多情形下并不能予以非难。私力救济,本身就是破坏现行法律秩序的行为,因此他们在法律上都是有罪的,当然国家赋予了职责的除外。从这一点看来,当超级英雄随意触犯法律的时候,不仅是警察,而且公民也必须谴责并打击此种行为。原因是超级英雄是此国家的公民,不论有超能力与否,他享受着社会契约所提供的权利,也必须服从法律的义务。而践踏法律的行为,便是在破坏社会和谐,违反社会契约的行为,严重看来是威胁社会秩序,动摇国家统治的行为。大多数超级英雄,在对待暴力时,大多是以暴制暴。但是以暴制暴它还是暴力,同样是违法的。同时,由于超级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