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千零七十九章 来自于网友们的激烈争论_军工科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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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难得。就这么切割销售了实在是太可惜了,应该保存下来进行展示和研究。….

    切,说什么风凉话呢,这东西在月球上,就不是地球的东西,谁找到就是谁的,谁就有决定使用权。管天管地难道你还能管到月球上吗?
    月球属于全人类共有,这颗黄金陨石星核应该归全人类共有。
    海洋还全世界共有呢,不照样有人往里面倾倒肥料,屠宰鲸鱼吗?
    就是,南极大陆还归全世界共有呢,别的国家在上面找到的陨石你还能够说让他们贡献出来吗?【南极大陆上陨石资源非常丰富,能够找到很多陨石。】
    话是这么说,但就这么切割售卖了真的太可惜了。  那也没办法啊,这是人家浩宇航天找到的,而且也是人家弄回来的,人家怎么弄是人家的自由。
    国家不能干预吗?
    你觉得能干预吗?
    为什么不能?
    因为没有这方面的道理,另外如果真的这么干了,那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巨大的。
    就不能让浩宇科技捐出来?
    说的狗屁话,强盗逻辑,你咋不把自己的存款房子工资都捐出来呢。
   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集资或者是有大佬出面出资购买然后捐献出来,否则很难。
    就算是有大佬出面想要购买捐献,人家也不一定会愿意。要知道,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所代表的意义不同,影响力大于收益。
    对,如果这么干了,那么以后运回来的东西该怎么办,谁又来买单。
    但是按照相关法律,领土内掉落的陨石,如果具有主要科研价值,那么应该属于自然资源,归国家所有。
    你要清楚这条法律的适应范围,它是指天然掉落的,而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是人家利用技术运回来的。不说运到你的地盘上就是你的,这是什么逻辑。
    但它的确具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啊。
    那又怎么了,有科研价值还不允许人家售卖了吗?
    法无禁止即可为,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这种东西就要上交,甚至包括前面所提到掉落的陨石,都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应该归国家还是归个人所有。
    说白了,这就是一个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,但是集体利益自然高于个人利益。
    但是如果伤害了个人利益,那么最终受损害的必然是集体利益。个人利益都得不到保障,如何才保障集体利益。
    就是,打着保护集体利益的幌子来损害个人利益就是强盗逻辑。
    如果说真的这么干了,把这颗陨石没收了,那么浩宇航天也就没了,它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,股价大幅度下跌,国内民营航天领域发展将会严重受挫,再无发展的可能。
    说的太严重了吧,浩宇航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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