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33章民意之声,尊者之讳_诡三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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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斐潜点了点头。

  韦端又小心翼翼的问道:『若之劳役,何以为期?』

  斐潜笑着,『既然为偿人子,当老其父母,成其妻子……若仅有损毁市坊,破坏财物者,也当偿也,至恢复旧貌也……』

  砍头了,流放了,鞭挞了,然后损失还是原来的,并没有因为这些人受到了刑罚,而立刻弥补了损失。所以对于不是死罪难免的那些人,都应该是判决劳役,来代替流放或是普通的肉刑,以其产生的价值来弥补供养受到损害的家庭和商铺。

  更何况斐潜现在还有那么多的矿山需要开,路需要修,房子需要建,城墙需要修葺,既然有精力蹦蹦跳跳,还不如将这些精力用在这些基础设施上,也算是给广大民众造福。

  当然,这仅是一个方面的意义,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的缘由……

  韦端接受了甲方的修改意见,心惊肉跳的退了下去,回到了参律院中,坐在自己的桌案之后,木然发呆了半响,就像是一个被多次改版而身心俱疲的设计师。

  麻烦了。

  麻烦大了。

  韦端判决那些围殴致人伤亡者死罪,一来也是泄私愤,毕竟韦诞伤残,也是让韦端痛苦愤怒,二来也是省些事情,毕竟一群人围殴,能说那一个人罪责最大?若是平摊,也不知要怎样平摊好,反正就以死论之,简单直白。

  但是斐潜否决了,这一类的人,要改成劳役。还有流放的,肉刑的,也都一律改为劳役,时间长短不同而已,伤人致死的自然一辈子偿还,毁坏房屋财物的恢复原貌就短一些……

  韦端知道,若是他真的按照斐潜的要求做了,这将改变现有的律法架构,甚至影响深远,因为这不符合『为尊者讳,为亲者讳,为贤者讳』的标准……

  这些人是不是判罚斩首,亦或是劳役,其实罪名并不是关键,关键还是面皮,是士族的面皮,是『尊者』的面皮!

  『为尊者讳,为亲者讳,为贤者讳』,这是孔子编纂删定《春秋》时的原则和态度,这也是儒家所谓『礼』的一种体现。

  所谓为尊者讳耻,春秋战国当时礼崩乐坏,王室衰微,诸侯常侵凌周王,此周王之耻,无故受耻,人所不欲,故讳之。为尊者讳,原本是说以示尊尊之义,不尊尊则令不一出,令不一出,则天下大乱。

  『讳』,原本是孔子表明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,为尊者讳以示尊尊,为贤者讳以示贤贤,为亲者讳以示亲亲,人有耻而不忍明书,此乃孔子之忠厚之意,但是结果变成了后世用来遮羞的布……

  士族子弟即便是罪犯,身份也依旧是士族子弟,即便是受了什么刑罚,被流放了,被砍头了,也还是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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