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开口道:
“住旅舍可比不过住这里舒心。”
以他的身份,自然也能住进兴汉会的内部客舍。
但不管内部客舍比普通旅舍怎么怎么好,那也是左右皆有生人同住。
哪有自己独占一个院子来得自在?
没有过多理会李明,老冯把自己的妻小安顿好,再烧水洗漱沐浴一番,也没见有多忙活,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。
吃了老魏等人送过来的吃食,安排一家人睡下,老冯这才趁着夜色,出了小院,辨认了一下方向,然后迈步前去。
这个时代,除了富贵人家能通宵达旦地玩乐,就算是土财主,多半也是天黑了就搂着妻妾睡觉——油灯不费油啊?
不用人带路,远远就看到一个亮着灯火的地方。
推门而入,一股夹着酒气肉香的热浪就扑面而来。
“老冯来了。”
“来了?来,坐,就等你了。”
面对里头有些乌烟瘴气的味道,老冯非但没有皱眉,反而是闭眼深吸了一口。
就是这个味,老怀念了!
上前挤到人群里,一把夺过不知道谁手里的碗,咕咚一口喝干:
“彩!”
酒其实算不上好酒,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劣酒。
虽说这些从军中退下来的兵卒,都有些家底,生计不愁。
也不是说没有门路买好酒,好歹也是奉命在这要害之地开店呢。
但这好酒,它得花大钱啊!
毕竟是贵人才能享用的好玩意。
“还以为你喝不惯呢。”
老冯“嗤”了一下,斜眼看了一下说话的人:
“你家阿翁现在还在军中领兵呢,再难吃,能比得过马勺煮出来的饭食?”
众人皆是哄然大笑起来。
军中马勺煮出来的玩意,那是真的是就只求填饱肚子。
汉军衣食自然是不缺的。
但再高明的伙夫,也不可能在行军间隙中,有时间有心情给成千上万等着吃饭的军士,煮出美味佳肴。
一勺烩煮,填饱肚子就行。
军中有机会吃上好伙食,基本都是在要上阵杀贼的时候。
所以军中大部分时候的伙食,与眼前的酒肉相比,说是天壤之别,一点不过分。
老冯进来后这一番言语和动作,在无形中亮明了自己的态度。
老冯还是以前的老冯,没有把同袍之谊丢掉。
一时间,屋里的气氛又热烈了几分。
几碗下肚,酒酣耳热,话匣子也就打开了。
聊起以前军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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